基督的受難與復活是連在一起的;祂既受難,就必復活,不像世上所有的人,死和復活並非接踵而來,要等到世界末期才能復活。祂是生命之主,絕不能被死拘禁(使徒行傳2:24)。照祂再三的預言,在受死之後第三日復活了(馬太福音16:21,17:23,20:18-19,28:6.)從此“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”(羅馬書1:4)。
聖經中關於基督受難和復活的教義,十分豐富,玆簡述如下:
一.祂替我們死
“...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...(哥林多前書15:4)。基督為我們而死和基督替我們而死,意思是相同的(哥林多後書5:14-15)。我們都犯了罪,都應該死,在神的救贖計畫中,基督替我們死,我們得以免死。“替我們死”的另一種表達方式是“擔當我們的罪”,“代替我們受罰”,“作多人的贖價”(以賽亞書53:4-6,彼得前書2:24,馬可福音10:45)。
二.祂的死滿有救贖的功效
福音的內容就是基督(包括祂的道成肉身、受死,埋葬、復活、升天和再來);沒有基督就沒有福音;沒有福音就沒有救恩的信息。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和智慧。
“基督之死”滿有拯救的大能,足以救我們脫離罪惡,脫離黑暗的權勢,挽回神的忿怒,洗清我們一切的罪污(啟示錄1:5,歌羅西書13,約翰壹書4:10,希伯來書9:14)。三年前Mel Gibson製作的影片〈基督受難記〉(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)轟動了整個美國,吸引了無數基督徒。這影片的最大的錯誤就是極盡渲染酷刑的能事,過於聖經所記,藉以激動人心,引起廣大觀眾的同情。這位天主教徒把基督之死,描繪成殉道者之死。在神學上,這是「道德感化論」,是對基督之死的無知,對基督救贖的錯誤理論。試想想,司提反殉道與基督受難,其效果是全然不同的;司提反之死毫無拯救的功能,而基督之死,是有救贖的大能,足以代付贖價,洗除一切罪惡過失的。
三.祂的死與復活彼此呼應、相得益彰
基督若未受死,就沒有復活;沒有復活,祂的死就沒有下文,也沒有完成救贖大功的希望。“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。”(羅馬書4:25)“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;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...”(彼得前書2:24)。須知祂不僅救我們脫離死亡,也使我們得生命、而且可得更豐盛,祂為我們還清了罪債,又供應我們活出新生的能力。
四.祂的死與復活使信者因信與祂同死、同復活
羅馬書第六章和以弗所第二章在這方面有很清楚的啟發。祂為我們死,為我們復活,是要我們因信與祂聯合,與祂同死(向罪死),與祂同復活(向神活)。這全是聖靈的工作和神所賜人寶貴信心的功效,並非洗禮的方式所扮演出來的。凡是重生得救的人,才會經?與主同死同復活,才會經歷“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”。
五.基督的受難與復活使我們有「活像基督」的可能
這是保羅在腓立比書3:5-12所講說的。他以認識基督為最重要的目標,竭力追求,向前直奔,渴望深切經歷基督之死與復活。他知道必須「在祂所受的苦上有分,受祂所受的死」(腓立比書3:10新譯本),才能親身體驗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大能。蒙救贖的人被基督的愛激勵,甘心樂意地“不再為自己活,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”;保羅有此心志,但他渴望更進一步 ─ 與主同受一樣的苦,一樣的死和一樣的復活,這種心志是極其難能可貴的,也是追求更深認識基督者所渴慕的。蒙救贖的人,不一定有機會為主而死,卻有機會為主而活。所以要瞭解基督的受難和復活,我們才能更深地認識基督,才能活得更像基督。
深望有一日,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地說:“...我活著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處。”(腓立比書1:21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