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有一種卜術,由卜者觀察人的面相,便能卜算人之休咎(善惡、禍福、吉凶),叫作“相面”,未必出自巫術,而是根據長久以來對人面目的觀察、統計與分析,可以察考出人面相之變化,再由面孔上的記錄可以窺知其往昔之作為,又由其面目中也能隱約透露此人之動向與意圖,從而推測其未來。另外有一類戲劇,即中國川劇之“變臉”,可在一瞬間,一轉眼中,便能變化出另一副面孔;堪稱表演藝術之絕活,卻也能忠實地將面目善變者之本能表露無遺。諺云:“翻臉如翻書”。
臉,是上帝為人所創造的奇蹟。自古至今,每人各有一張不同的面孔:即使同雙胞,甚至連體,面目仍可以殊異。世上有許多人的面貌,雖與另一人的看來酷似,仔細觀察,仍能看出差異,各具特色。這是一種驚人的、神的創造。人的面孔由嬰兒到老年之變易,為時間與生命自然鐫刻的蛻變,但由人內在的思維、情感、意志、知識、信仰所塑造的變化,才是人臉孔本質變化最重要的原因。
人面的變化,應在成長到有自我意識之後才開始的:就是那“罪”的意識在心中形成時,人的臉便會跟著起了變化。年紀愈大,變化也愈大;人的性格多半在四十歲前後才可以定型,所以林肯總統曾說:“一個四十歲的男人絕對應該為他的面孔負責!”。古往今來,人的面目雖千差萬殊,有忠、孝、勇、正直、爽朗、狠、貪、暴、狂傲、奸邪,但大致可歸納為善、惡(忠、奸)二類。中國的戲劇,便將人的面目,以不同的顏色及圖案,形塑成不同類型,即所謂的“臉譜”。當戲劇人物一上場,其忠、奸立辨。臉譜所表演之角色,與演唱的詞曲,均不能逾越其面相所代表的範圍。但在現實生活中,人的面相卻並非如此簡單,不能僅作少數的歸類;而是千變萬化,讓人眼花撩亂,忠、奸莫辨,善、惡難分。川劇中的“變臉藝術”,最能將人面目之善變,忠實地表演出來。
聖經中記載人的第一次變臉,是該隱獻祭未蒙神悅納,而變了臉色(創4:5-7)。該隱之祭物未蒙神喜悅,應非所獻之祭物,乃為其獻祭的心態。由其發怒變臉看來,其獻祭的態度,絕非敬虔。他不善自檢點,卻發惡怒,更進而遷怒擊殺了他的胞弟亞伯。我們在該隱的面目中,看到了一個殺戮者在頃刻間改變了的臉色,是何等可怕。
人的面目,本是按照神的形像所創造(創1:26-27)。而神的形像則為聖潔、仁慈與公義。神首創之亞當,原本生活在伊甸園中,與神朝夕共處,和諧無間。但在一夕之間,因受了惡者的蠱惑,而吞下禁果。由此開始,在人的心中,成為永續的原罪。罪惡因進入人意識後,罪惡的形象便在人的意念中形成;於是謊言也油然而生。亞當在上帝質詢他時,便撒了第一個謊。繼而彌天大謊便進入了人的思想意念;無人能夠倖免,也無人能逃出虛謊的天地。這便成了人的第一張面具。此後人每逢撒謊時,便要戴上一付面具,遮去其本來的真相。千古以來,人類便在世代傳承的虛謊與數不清的各式面具中生存。人的一生曾經變過多少次臉?誰能數算呢?
人人都愛面子,特別是國人,更是死要面子。人為了要維持一個對外的面子,而不惜付出生命的代價。使徒行傳中記載,在早期教會凡物公用的公社式教會中,信徒聚於一處,共同生活,各取所需,都變賣了田產,交給教會處理(徒4:32-37)。人人都是自由奉獻,其中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夫婦也變賣了田產交給教會。但二人卻在變賣的田產中私自留下幾分,將其餘交公。如此處理自己的產業,已是不妥;亞氏夫婦卻為了面子,寧可撒謊。在交公時,謊稱為財產之全部。最後卻為使徒彼得由聖靈啟示而識破,並當場宣布二人的罪狀,亞氏夫婦先後仆倒地上死亡,震驚了全教會的信徒(徒5:1-11)。何以亞氏夫婦要謊報部份為全部?究其原因無他,便是為了面子。
今天教會中到底有沒有亞拿尼亞與撒非喇?可能有不少這種人物?為要博得有面子的虛榮,而不惜付上撒謊與生命的代價。這都是人在犯罪後變臉的後遺症。
另一個屬靈的面具假象,也會有意無意的出現在日常生活中。耶穌指出了一個標準的法利賽人的禱告模式(路18:9-14),那死要面子的禱告,完全呈現在禱文中:“神阿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、勒索、不義、妒嫉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,都捐上十分之一。”這位法利賽人的禱詞,是在公眾聚集的殿裡發表,名為向上帝祈禱,實則譁眾取寵。要讓會眾認同他的虔誠、屬靈、聖潔與犧牲,都是要維持他在人前的面子。而此種心態,在今日的教會中,雖然表達的方式不同,但不是還正在盛行嗎?倒是那位稅吏,不顧自己的顏面,扯下了虛偽的面具,當眾向上帝認罪,祈求神可憐他這個罪人,主肯定他才是義人。
願神憐憫我們,常常保存神按著祂自己所造的形象,像主耶穌的一生,不再“變了臉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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